作者:黄真
中国2014年4月通过了对《环境保护法》的全面修订。此次修订对工业排污者采取了强硬立场,规定了更为严厉的处罚措施,甚至规定可以对违法单位的相关责任人处以行政拘留。同时,新法还允许社会组织以本组织的名义提起公益诉讼。这是中国自1989年正式颁布《环境保护法》以来首次对该法进行修订。此次修订历时近十年,期间经历了调研、草拟法案、征询公众意见、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四次审议。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将于2015年正式生效实施。该法不仅囊括了中国已有的环境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的相关规定,还进一步增强了环境信息公开的力度,例如要求企业公开污染数据,加大了政府部门公开相关信息的职责。

上图是中国最发达地区之一地处沿海的江苏省泰州某发电厂。当地政府对公开环境信息持开放积极的态度。 照片源引:Photo/Flickr user Sheng Yong http://bit.ly/1itogkQ
这些新的规定是基于环境保护部早前出台的有关环境信息公开的规章和办法。环保部在2007年颁布了《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2008年实施),明确了公众获取环境信息的权利,并要求各级环保部门以及企业公开环境保护计划、环境质量状况、环境统计和环境调查结果等信息。此后,环保部又于2013年颁布了一系列的规定,要求地方环保部门通过政府网站等网络平台或以其他方式更积极主动地发布环境信息。
上述举措是中国政府促进环境保护的系列规定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解决过去三十年经济快速增长所引发的严峻的环境问题。面对大气、水和土壤严重的污染现状,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三月份公开表示:中国向污染“宣战”的时刻已经到了。新环保法以及相关配套措施的颁布和实施显示了中国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的决心。
中央政府制定颁布的法律法规是鼓舞人心的。然而,如何在地方层面推行这些法律法规仍面临着挑战。各地环保部门的执法决心和能力参差不齐。 例如,环保部在2012年监测了113个城市,其中55个城市未按照2008年的试行办法向社会公开污染物排放数据。近年来,中国对政府官员的政绩考核、晋升和奖惩机制进行了改革,各地环保部门的执法压力因此日趋增大。地方官员的政绩考核不再仅以当地经济发展为核心指标,改善地方环境状况也成为了考核的硬性指标。中国共产党2013年11月召开的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政绩考核中“加大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指标的权重”。此外,地方官员的政绩考核也包括是否完成了2011年下达的“十二五”碳减排指标。
虽然人们对环境信息公开的关注度日益增大,国家也出台了相应的法规,但在中国大部分城市,信息公开制度的实施仍处于起步阶段。地方环保部门担心公开敏感的环境信息会影响社会稳定,企业则认为公开环境信息不利于保护企业利益和声誉。此外,很多城市在实施信息公开制度时也面临一些实际困难,例如在人力资源、技术能力和财力方面存在不足。“中国地方实施环境信息公开制度”课题组的最新研究显示,地方环保部门普遍面临这些困难,具体包括上级环保部门对下级环保部门在环境信息公开具体实施上的指导普遍不足;一些主管领导对此的重视程度不够;环保部门内部缺乏信息共享机制;环保部门处理公众参与和监督环保工作的经验不足;推进信息公开的激励机制缺失等。此外,各地区和不同行业在执行环境信息公开时的力度方面也存在差异。一般而言,经济发达地区目前做得相对较好。
江苏省泰州市处于中国沿海经济最发达的地区,市政府对环境信息公开持非常开放的态度,于2010年参加了世界银行的“绿色观察”项目。此项目旨在改善企业的环境绩效,并对减少污染物排放进行公开的评级。见证了公开企业环境行为评级所产生的积极效果后,泰州市还主动参与其他环境信息公开的项目,市环保部门的网站也加大力度公开有关环保政策和法规的信息。但泰州目前对企业排污数据的发布仍然有限,比如还未发布企业废气/水的排放数据。泰州环保部门人士已表示,他们现在已经做好准备,计划在下一步采取系统性的机制,如通过在线平台公布环境信息(包括评级),从而进一步提升泰州的环保工作。
另一个例子是地处中国西南的贵州省会贵阳市。随着国家推行“西部大开发”战略,越来越多的工业企业从发达地区迁入贵阳。为了保护环境,当地政府正积极改善当地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2013年7月,市政府细化明确了哪些信息应当公开,以何种程序进行公开。目前,与环境有关的信息,如政策、法规、以及空气质量信息等,会定期地在当地政府网站上更新。市政府也正在开发一个在线信息平台,公布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污染物排放的情况。尽管市政府已经推出这些积极的措施,贵阳市的企业在环境信息公开方面仍显不足,公众通常无法知悉企业内部的环保政策或污染物排放数据。
亚洲基金会目前正在与中国国内一些城市开展试点项目,增强地方环保部门和企业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促使这些机构公布重要的环境污染信息。同时,试点项目还致力于推动政府、社会组织以及企业在环境保护中形成建设性的合作关系。
虽然中国的中央政府对环境保护工作决心很大,但在地方层面还需要做更多的工作。比如,地方环保部门间可彼此借鉴成功的经验;鼓励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加强各地环保部门之间的合作等。中国在完善环境保护法制方面采取的措施非常必要,而且力度很大,但保证这些制度能在地方层面有效实施才是持续改进中国环境状况的关键所在。
本篇博客原文为英文,可通过此链接阅读原文:http://asiafoundation.org/in-asia/2014/05/28/chinas-environmental-protection-law-lays-groundwork-for-greater-transparency/。黄真是亚洲基金会中国办公室的项目官员。读者可通过邮箱:[email protected]与她联系。文中观点系作者观点,不代表亚洲基金会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