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十年磨一剑,终于在今年3月颁布并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慈善法》的颁布和实施是推动中国公益慈善文化发展的一个分水岭,它为中国蓬勃发展的公益慈善行业提供了一系列原则和标准,是中国公益慈善领域的根本法。

为了更好地了解《慈善法》为中国的公益慈善组织及其服务对象会带来哪些益处以及该法实施可能面临的挑战,亚洲基金会中国办公室首席代表计洪波女士采访了中国公益慈善领域的顶尖学者、深圳国际公益学院王振耀院长。深圳国际公益学院是一家旨在通过专业化的教育和培训,提升公益慈善事业的创新性和影响力的非营利机构。王院长还多年来担任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院长,是《慈善法》立法的主要倡导者之一。

以下为计洪波女士对王振耀院长采访的文字整理稿:

计:王院长,多年来,您为慈善立法奔走呼号,竭尽全力。现在《慈善法》通过了,您对这部法律有何总体评价?该法9月1日正式实施后,将对业界生态产生怎样的影响?

王:这部法律的实施将是中国慈善事业发展的一大进步。如同1993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所促成的市场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一样,未来20多年,中国完全会在慈善事业方面再创世界奇迹,从而全面提升社会的伦理道德水平,这将会促成中国社会的巨大进步。

法律的出台和实施会对业界生态产生较大促进,捐赠水平、志愿服务都会有较大增长,整个慈善界会更加开放,学习国际经验的趋势会不断强化。

计:您觉得慈善法的最突出的亮点有哪些?

王:从法律的内容看,第一个亮点就是对中国社会的伦理水平直接产生促进,要求依法行善,而不是传统的注重个人行为的完善。第二个亮点是规定了社会治理的框架,包括从年检到备案制度的转型,县级正式有权批准直接注册慈善组织,都会带来管理体系的重大变更。第三个亮点是现代慈善体制的确立,包括大慈善、慈善财产、慈善信托等,都将参照国际经验,结合中国实际,形成现代型的体制与结构。

计:过去几个月里民政部一直在密集起草配合慈善法的各项实施细则,并在8月31日颁布了几项极为重要的实施细则。您觉得下一步在慈善法实施阶段,有哪些主要挑战?如您所知,亚洲基金会和很多其他国际机构也是多年来一直关注和推动中国慈善行业发展,下一步我们还可以做什么?

王:最主要的挑战是缺乏经验。慈善法的实施客观上是一场较大的社会变革,但这是没有既得利益的社会性变革,是提升性的变革。不过,在县及县以上的民政部门建立起适应经济发展水平和促进社会伦理提升的程序性管理制度,对全社会都是一件崭新的事物,仅仅慈善信托就不是那么容易的,另外还有慈善财产管理与投资问题,如何管理?现在是一个努力过程,如同公司法通过以后还需要社会的努力一样,慈善法通过以后,大的框架划定,细节还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

亚洲基金会与民政部和地方民政部门之间都曾经有过很好的合作经验,也使得国际社会对中国增进了系统的理解,受到过政府和社会的积极肯定。现在需要在总结这一经验的基础上,注意建立多种形式的合作关系,特别是要注重研究国际的慈善组织发展经验,注重家族传承,注重社会创新,注重法律交流,注重对慈善组织走出去的支持,我想完全可以大有作为。

计:慈善法将9月5日定为中华慈善日,这一点您也说过,是跟国际接轨了,因为国际慈善日就是在9月5日。值此慈善法开始实施和中华慈善日之际,您对慈善行业的发展提一些展望吧?未来十年,我们有何期许?

王:我当然是非常积极的展望。像我这样过去管理过全国慈善工作的行政人员,也没有想到今年就能够出台慈善法并要全面贯彻落实。所以我认为,在不久的将来,会出现捐款、捐物和志愿服务以及慈善组织这几大领域的井喷发展。如同2001年中国进入WTO之后市场经济的发展态势一样,在全面学习国际经验的过程中,中国的慈善家完全有可能既在国内又在国际社会从事慈善事业,也许,如同经济发展的速度一样,十年之后,中国完全可能会改变目前较为落后的状态,成为相当靠前的世界慈善大国。

文中观点系受访者本人观点,不代表亚洲基金会或其资助者立场。本采访的英文翻译版已发表在亚洲基金会InAsia博客上。可通过此链接阅读:http://asiafoundation.org/2016/09/21/charting-future-philanthropy-dr-wang-zhenyao-chinas-new-charity-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