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北京——中国《反对家庭暴力法》(以下简称”反家暴法”)自2016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经过各界人士二十余年的倡导与推动,该法的通过是中国反家暴事业的一个重要突破,同时它也为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其具体实施提供了契机。

作为一名公益律师,李莹多年来积极参与推动反家暴法的出台。”在得知法律终于通过时,我感到很欣慰,”她说,”尽管最终出台的法律仍有些不够理想的地方,通过大家不断的倡导和努力,这部法律已经将我们倡导的很多先进的理念和想法纳入其中了。”

为了厘清下一步的工作重点,2016年8月29至30日,联合国妇女署和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在京举办主题为 “妇女组织及社会组织在《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中的作用”的国际研讨会。该研讨会由亚洲基金会和奥地利驻华大使馆资助,系反家暴法正式实施后举办的首次国际研讨会。与会嘉宾包括来自全国11个省(直辖市)的妇联组织和社会组织代、以及相关部委、国际组织和机构代表。

研讨会旨在邀请中国的妇女组织、社会组织和相关部委的代表共同商榷有效实施反家暴法的具体战略,尤其是如何为家庭暴力受害妇女和儿童提供基于社区的服务,及预防家庭暴力的创新方法。

会上,与会者和资深社工、律师、学者以及来自全国妇女联合会、民政部、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和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领导就反家暴法的实施深入交换意见。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及若干基层社会组织和妇联组织的代表分别就社会组织与妇女组织参与中国反家暴法实施的一系列议题发表了主题演讲。

研讨会还邀请了奥地利和英国的嘉宾分享这些国家实施相关法律、防治家暴的国际经验。其中,前来参会的奥地利维也纳家庭暴力介入中心执行主任罗萨·洛加尔(Rosa Logar)女士是欧洲推动家庭暴力防治工作的先驱之一。

“这是一个难得的机会。”洛加尔女士在采访中说道,”(研讨会)让我们有机会聆听中国专家的经验和故事。中国在反家暴领域已经形成了一个非常有活力的社群。”

洛加尔女士的经验分享对中国有很大的借鉴意义。她不仅在奥地利于1997年通过的《家庭暴力法案》的制定过程中发挥过关键作用,还帮助建立了支持该法案落地的多机构联动服务网络。奥地利所建立的体系有效结合了法律和社会服务渠道进行家暴防治。该体系为很多其他国家所效仿。

“我们称之为以受害人为中心的体系。” 她介绍说,”制定一套适合多机构协作的实施计划,并明确主导部门,这一点非常重要。这样可以避免(中国的)不同地区需要重新开发各自的实施方案。”

中国新近实施的反家暴法对家庭暴力进行了重新定义,并为幸存者寻求帮助提供了法律框架。全国妇联2013年发布的数据称,近25%的中国女性在其婚姻生活中遭受过不同形式的家庭暴力。由于家庭暴力通常被认为是应该在家庭内部解决的”家庭问题”,而非犯罪,家庭暴力案件往往不被披露。因而,家庭暴力的实际发生率很可能比上述数据更高。

中国的反家暴法同时也强调了对儿童的保护。数据显示,10-17岁的未成年人中,超过43%曾遭受过来自父母的虐待,主要为疏忽照顾。

此次研讨会以反家暴法的正式实施为契机,创造了一个可供多方就下一步工作进行磋商与交流的平台。在学习国内外最佳经验的基础上,与会者以小组讨论的形式,探讨社会组织和妇女组织在参与反家暴法实施的过程中即将面临的优势、劣势、机会和风险。同时,他们也共同商讨出一系列关于实施公众倡导、受暴儿童咨询、及幸存者庇护等服务的可行方案。

与会代表分享小组讨论结果,2016年8月29日

与会代表分享小组讨论结果,2016年8月29日

“这样的交流可以帮助大家共同寻找解决法律实施难题的方法。”李莹说,”也能增加横向联合,凝聚力量。”

最终,小组讨论的意见将汇聚成行动方案,用于指引社会组织和妇女组织高效地参与反家暴法的实施。

洛加尔女士对未来的工作谏言:”也许大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请不要放弃。坚持不懈的努力非常重要。”

亚洲基金会是一家非盈利的国际发展机构,致力于改善人民生活。在中国,亚洲基金会长期以来开展了一系列妇女儿童保护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