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以下简称《反家暴法》)正式实施。为了解从事反家暴工作的社会组织的现状和需求,在欧盟驻华代表团和亚洲基金会(美国)北京代表处的共同资助下,北京沃启公益基金会自2018年4月开始,开展“反家暴社会组织现状和需求调研”,并于近期完成报告初稿。

调研方法

本调研采用问卷,个案和焦点小组访谈相结合的方式。共回收问卷885份,其中个人身份填答问卷712份。因本调研主体为反家暴机构,以个人身份填答的问卷被去除。机构身份填答问卷173份,通过筛选最终纳入报告分析的有效机构样本108份,有效率62.4%。在深圳、西安两地开展三次焦点小组访谈,共访谈8家组织。个人身份的问卷填写者提供了未来参与反家暴工作的培训需求等关键信息,项目组将会在后续的培训设计和信息建设中纳入TA们的建议。

 

样本基本信息

样本中的反家暴社会组织在地域分布上主要集中在东中部地区(图1)。新增组织的数量在2011后迈上了新台阶,其中2011至2015年的5年间共新增反家暴社会组织44家,占所调查样本总数的62.3%(图2)。在以上组织中共有60%取得了民政部门的注册资格,22%的组织采用工商部门注册的方式。

图 1

图 2

 

研究主要发现

 

该研究主要初步发现包括:

1 目前大多数反家暴组织分布在一线或者二三线发达城市中,能够向边远不发达农村地区提供服务的组织所占比重只有31.5%;在服务人群上,这些组织所关注的最主要人群为妇女和儿童。

2 社会组织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采取了倡导与服务并重的行动策略。有80.8%的组织将进行公众教育作为工作内容之一,有65.8%的机构可以向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提供具体的服务;50.7%的机构的工作内容包括了对其他机构开展培训和支持以及政策与立法倡导;有28.8%的机构开展或参与了反家暴的研究与研讨工作(图3)。

图 3

 

3 在受害者隐私保护方面,有68.5%的组织能够在机构内部进行隐私保护,有75.3%的组织能够在行业交流中实现隐私保护,67.1%的组织能够在公开发布的内容中实现受害者隐私保护(图4)。由此可见,行业伦理已经得到一定建构,但在隐私保护层面距离完全以受害人为中心还存在一定差距。

图 4

 

4 反家暴从业者自身面临心理压力甚至极端情况下的人身伤害风险。有64.4%的填答者在工作中感到压力或压抑,压力来源最多的前三位是无力改变受害者处境(53.4%),开展工作时有关部门不配合(41.1%)和共情受害者遭遇(39.7%)(图5)。同时,反家暴从业人员还可能会遭遇施暴者的暴力威胁。

图 5

5 多部门联动的合作机制是社会组织在开展工作中非常必要的制度建设,但实效却非常有限。公权力部门的认知与动力弱,以及合作仰赖官员个人因素而非常态化的机制,是制约这一机制有效发挥作用的主要障碍。但在有限的空间和资源下,社会组织也在发挥自身的主体性,总结出“找准契机建立互惠关系、先从局部合作开始、以培训为抓手和建立试点效应”四条策略,自下而上地撬动资源,推动跨部门合作。

 

包含更多研究发现和案例的最终版报告将于2019年初发布,敬请期待!

 

鸣谢

感谢项目顾问、性别专家冯媛在调研过程中提供的专业、持续的指导;感谢深圳鹏星家庭暴力防护中心、陕西妇女理论婚姻家庭研究会协助安排深圳、西安两地的焦点小组访谈;感谢为平、同语等相关社会组织在问卷设计阶段提供的宝贵建议

 

封面图片来源:Unsplash; By Miguel Bruna